抚州市东乡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井山嘉园(含第七幼儿园)小区10kV外线新建工程第二次答疑澄清文件
作者: 时间:2023-11-28 10:21:2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抚州市东乡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井山嘉园(含第七幼儿园)小区10kV外线新建工程原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15:00开标,先对本项目以下内容作出变更: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第二、技术评分(50分)第一项基本项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见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原评分为符合性。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自拟响应承诺书),评分为20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三、商务评分)第一项基本项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见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原评分为符合性。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得14分,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自拟响应承诺书),评分为14分。
3、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现变更为2023年12月6日15时00分。获取(下载)招标文件顺延至2023年12月6日15时00分。
4.其他内容不变。如投标人拒绝顺延开标时间的,其投标失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如后续开标时间仍有调整,按后续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特此说明!
江西隆科建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