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井山嘉园(含第七幼儿园)小区10kV外线新建工程第一次答疑澄清文件

作者: 时间:2023-11-24 14:23:35

致各潜在投标人:

抚州市东乡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井山嘉园(含第七幼儿园)小区10kV外线新建工程原定于20231130日下午15:00开标,先对本项目以下内容作出变更: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第二、技术评分(50分)第一项基本项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见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原评分为符合性。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见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评分为20分。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三、商务评分)第一项基本项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见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原评分为符合性。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得14分,有一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佐证材料:见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评分为14分。

3.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特此说明

江西隆科建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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