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停车场不发火细石混凝土材料(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6-04 09:22:47


    依据采购计划,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停车场不发火细石混凝土材料(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DXSZ-JKQHGJCSS-2023-002)进行招标,现对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停车场不发火细石混凝土材料(第二次)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123.5万元

4.最高限价:123.5万元

5.项目概况: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东乡区渊山岗福州路,材料总控制价123.5万元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二、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DXSZ-JKQHGJCSS-2023-002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停车场不发火细石混凝土材料(第二次)采购

 

1

 

1235000

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

暂定

数量

用途(使用位置)

招标控制单价(元/吨

合计(元)

简要技术参数

1

不发火细石混凝土

骨料:白云石

1300

混凝土路面面层

950

1235000

混凝土强度:C30(国标)

 

 

 

 

 

 

合计

12350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招标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招标前三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招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招标前三个月内(不含招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时响应人必须提供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提供生产厂家不发火细石混凝土产品的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并加盖厂家公章

特别提醒:招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如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通知书时间和地点:2023060420230608(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抚州市东乡城投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fzdxctjt.cn)通知公告栏相应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在抚州东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507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有相关补遗将在抚州市东乡城投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fzdxctjt.cn)发布相关补遗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060815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东乡城投集团六楼会议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州市东乡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7779467870

不发火细石混凝土招标文件(第二次).doc